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嘉兴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罚款125万元 。
同时,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林埭支行行长)、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金罚决字〔2025〕3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
罚款125万元
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2
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警告
3
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4
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行长)
警告
5
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6
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
7
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警告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