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色字头上一把刀。
有的男人,虽然接受了高等教育,但也无法抵挡风月场所的魅惑一击。
前段时间爆出的某大学博士piáo娼被开除一事,让三位高材生落得个社会性死亡。

虽说饮食男女,有需求再正常不过。
只不过有的人任由欲望控制,最终走向违法的道路。
这不,就有一哥们,因piáo娼上了微博热搜。

陕西榆林的男子李某,最近有点欲望,于是跑到认识的马某家中,让其介绍个妹纸接待一下自己。

负责接待的是失足女王某,价钱也谈好了:40元/次。

原本,piáo娼本是不能见光的事,可是这个李某却自己主动去报了警。
而他报警的理由也十分荒诞:
王某的服务时间太短。
李某本想报警为自己出口恶气,可大概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他因piáo娼被警方处以拘留。
不仅如此,警方还顺藤摸瓜,揪出了村民马某家中容留的另一名卖yín女子高某。
一次价格40元,其中10元就是给马某的抽成。
最终,李某与王某、高某被行政拘留,提供场所的马某被刑事拘留。
网友们看到这奇葩新闻也是无力吐槽了,有人直言:
服务时间太短有可能是piáo客自己的问题。

更多人是对李某的法盲行为无语:
真有人不知道piáo娼违法吗?

也有人抨击马某吃人血馒头:
40元的嫖资竟然还有中间商赚10元差价?

但是除了抱有看热闹的心态之外,我们也应该引以为戒,piáo娼是违法行为,一个人若是抱有侥幸心理,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
终将得不偿失。

王某是个电视台记者,28岁未婚,平时喜欢piáo娼。
最近认识了号称大三学生的朱某。两人约定周末来一次包夜,价格2000元,发生关系次数不限。

那晚,王某和朱某发生了三次关系。
朱某很累,正要睡去。王某却不依不饶,说你既然包夜,就应当配合我。
王某不顾朱某反抗,强行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关系。

朱某不堪忍受王某的折磨,直接报警告王某强jiān自己。
警察来后,王某拿出了自己与朱某的聊天记录。王某认为这并不算是强jiān,只是piáo娼而已。

事后,法院给出了最终宣判,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无效。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并且,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jiā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花钱包夜,还附赠一个牢狱套餐...
这个案例再次告诉大家知法懂法的重要性。
你以为piáo娼不犯法,但搞不好就要背上强jiān的罪名。

所以,不管是男是女,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犯法犯罪了还不自知,甚至是把违法犯罪行为当作是儿戏。
况且这种行为还有可能带来很多疾病,尤其是一些xìng传播疾病。
包括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zhí器疱疹、HIV病等等。
还是得需要自我约束,不要在xìng上过于放纵。
做人如果只求一时的爽快,那么代价是更为珍贵的东西。
比如尊严,比如名声,健康等。
欲望是一把双刃剑。
适度的欲望可以促使人类进步,可是过度的欲望,却可以使人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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