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一下<span style="color: green;">“关注”span>,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案例摘要】
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强奸案,犯罪嫌疑人为四名男子,犯罪手段不仅残暴凶狠,而且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毫不悔改,最终给三名受害女性造成了心理和身体上的严重伤害,令人发指!
罗某是一家KTV的陪酒女,男子杨某经常来KTV找罗某喝酒唱歌,二人关系比较亲密。有一天,杨某来KTV找罗某唱歌,中途觉得不尽兴,便带着罗某出去开房,还找了一间麻将馆打麻将。
杨某当天牌运不佳,打麻将总是输钱,郁闷之下喝了不少酒,酒劲上来以后,杨某开始埋怨是罗某给自己带来了霉运,打麻将才输了这么多钱。
于是,杨某突然翻脸,让罗某负担自己输掉的6万元,罗某觉得冤枉,不肯拿钱。
杨某对罗某一顿痛骂,二人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杨某还对罗某动了手,罗某表现出了一点不服气、反抗的意思,便惹得杨某更加愤怒。
杨某便找来三个朋友冷某、李某、吴某,想要教训一下罗某,杨某等四人轮流将罗某强奸,事后趁罗某失去反抗能力,还抢走了罗某2.5万元。
杨某见只从罗某身上抢到了这么少的钱,根本不够这次输掉的钱,况且自己以后打牌要是再输钱该怎么办呢?
于是干脆再多抢一点。但是罗某也拿不出来更多的钱了,杨某便想出一个法子。
杨某遂威胁罗某联系几个她的朋友一起出来玩,借机可以从其他人身上抢到一些钱。
在杨某的威逼利诱下,罗某无奈只得将其同事李某约出来打牌,故意将李某带到杨某等四名男子的酒店房间,杨某等四人便对李某开始殴打,甚至用牙签戳指甲盖的残忍方式进行逼迫,同样对李某进行了轮奸后抢走2.8万元。
李某逃出杨某等四人的控制以后,跑到派出所报案。
就在警方调查取证期间,原本案件的全部事实几乎都要浮出水面了,这时突然接到了另一名女子肖某的报案。
肖某自称也是一名陪酒女,和本案前两名受害者罗某、李某是同事,肖某也是在罗某的邀请下出去唱歌喝酒,最后被骗到了杨某等四人的手里,被四人在关在酒店房间强奸后抢劫了5.5万元。
而且同样逼迫肖某以同样的方式邀约另一名同事,肖某无奈说出了同事的信息,杨某等四人便定下一个时间,打算过两天再对这名同事下手。
肖某在与杨某等四人吃饭的时候,看见四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便找准时机从饭店逃走,来到公安局报了案。
警方接到报案以后,立即派出警力,迅速前往杨某等四人吃饭喝酒的地点,将杨某等四人一网打尽。
罗某听闻杨某等四人被警方抓获,也来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之一。
后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罗某并不是单纯的受害人,她还有另一重身份——杨某等四人的帮凶。
原来,罗某即便主观上不想帮助杨某等四人犯罪,但是客观上确实为四人介绍、引诱了受害者,甚至还在杨某等四人抢劫李某以后,分得了五千元。警方遂对罗某也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例分析】
针对杨某等四人的共同犯罪事实,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同时符合轮奸和强奸多名妇女的加重量刑情节,应当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另一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同时符合多次抢劫的加重量刑情节,手段残忍,应当从重处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罗某而言,虽然是被害人之一,但其参与了杨某等四人对被害人李某、肖某的强奸和抢劫,并且分赃五千元。
罗某仅需对这一次帮助抢劫行为付出刑事责任,因此在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以外,罗某还为杨某等四人轮奸被害人李某和肖某提供了帮助。因此,罗某也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但是,鉴于罗某引诱受害人的行为是在杨某等四人的威逼胁迫下不得已而为之,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从罗某的经历我们应该学会反思,在受到侵犯以后,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畏惧犯罪分子的势力,忍气吞声甚至助纣为虐,不但不报警还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
最后,我们应当有所警醒,引以为戒,坚决不可以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坚守住法律的底线,不可以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