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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KTV 小姐这个职业?丨如何看待欺凌现象的作文

2023-08-10 16:55: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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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男客”来找“小姐”,并不要求“小姐”提供生殖器接触的<span style="color: green;">直接性span>服务,而是提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变态”要求,譬如让“小姐”用难听的话斥骂,拿皮鞭抽打,用高跟鞋踢,穿上某种服装让他看,等等。

还有一些“男客”,连基本的性能力都没有,来找“小姐”,只是为了过过眼瘾、嘴瘾或心瘾。这样的案例虽不乏其多,但整体上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大多数人找“小姐”,当然是去买一个性交的机会,毋庸讳言)。但却已足以促使我们思考:

“小姐”卖的,到底是什么?

试想一下,如果这些“男客”对妻子、朋友或者同事提出这样类似的要求,会怎样?恐怕不仅是“变态”的骂名,还可能导致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和事业上的灾祸,甚至会被逼着去“找医生”。这些“男客”来此消费的,只是他们在“正常生活”中无法得到的服务和满足。对他们而言,“小姐”何啻于救苦救难的女神,或医生?这里面有“性”的成分么?没有!也有(看如何理解“性”)!但是即便有,也只是对“男客”来说的。从“小姐”的主体立场而言,这哪有什么性的成分?

究其原因,主流社会之所以将“小姐”提供的服务贬斥为“卖淫”,乃是由于“性—生殖”思想的贻害。淫于性,是相对于“生殖—性”而言的“享乐—性”,是为淫乐也。

但是屎盆子扣错了对象,“小姐”并没有淫乐。即使有淫乐者,也是来买者也。何所谓“小姐”“卖淫”呢?“小姐”卖的只是服务(器官的租用和劳动),来买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快感、淫乐,怎么能说就是“小姐”卖的呢?如果“小姐”卖刀,买刀的人拿去杀人,难道也要“小姐”背上凶手之罪么?天下岂有这样的道理!

我不是说我们要提倡这种社会现象,只是觉得应该给予她们人类的起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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