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道区法院:用好用足执行措施,用心用情释法明理
<span style="color: green;">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了一起欠款纠纷。span>

<span style="color: green;">鄢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以承包工程作为家庭生活收入来源。因工程需要,二人多次向他们的朋友刘某借款,但未按期归还。刘某将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鄢某与张某立即归还借款11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执行过程中,鄢某称自己名下仅有一处无房籍房屋,暂时没有还款能力。执行法官按照无籍房拍卖流程,将该房屋挂网拍卖,经两次流拍,依法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刘某抵偿51万元。交付后,执行法官再次约见双方当事人,沟通余款还款事宜。被执行人迫于法院的执行力度,同意就余款进行和解。执行法官因势利导,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继续与双方沟通,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详细介绍执行程序中的扣划、拍卖、强迁等执行措施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惩戒措施;对申请执行人释明,通过办案系统与去往多部门查询,二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结合双方的朋友关系,从互谅互让的角度,申请执行人可以考虑放弃一部分利息,劝说被执行人动员亲友帮助,尽早偿还欠款。经法官耐心沟通,双方达成和解。

十天后,被执行人张某筹借到65万元现金,到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归还全部欠款本金,刘某放弃向被执行人索要资金占用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传递司法温度,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践行司法良知、恪守司法为民。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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